【行業(yè)資訊】
“非遺”傳承人制作古火煙花為何入刑?
八旬老人楊風申是河北趙縣“五道古火會”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2016年2月19日,楊風申在制作古火會上需要燃放的煙火時被舉報。公安干警當場查獲用于制造“梨花瓶”的煙火藥15千克、“梨花瓶”成品200個(每個瓶內藥量約為1.46千克)以及其他原料和工具。經鑒定,查獲的煙火藥具有爆燃性。趙縣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楊風申已構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依法應追究刑事責任。后經一審判決,趙縣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的規(guī)定,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一審判決后,楊風申不服,上訴至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17年5月22日對該案進行了二審裁定,目前該案還在審理期間。
百度起訴粉筆網張小龍及自媒體“酷玩實驗室” 索賠1500萬
8月22日消息,百度已正式向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粉筆藍天科技有限公司(粉筆網)CEO張小龍、自媒體 “酷玩實驗室”嚴重侵害百度名譽權,要求立即刪除其在微博、微信公眾號、知乎等平臺發(fā)布的侵權內容,并以公開、書面的形式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同時索賠因侵權而遭受的經濟損失共計1500萬元。
訴狀中,百度認為粉筆藍天(粉筆網)CEO張小龍通過其微博主頁多次發(fā)布對百度進行侮辱誹謗的言論,使用語言極其污穢、惡毒;自媒體“酷玩實驗室”在其微信公眾號上發(fā)布的《百度命令員工侮辱地震災民,向兒童傳播色情信息,為了錢還有什么做不出來》一文,包含大量未經調查、與事實嚴重不符且?guī)в袠O大貶損性質的內容。以上相關言論、文章被網站和自媒體平臺轉載,廣泛傳播,并跟隨大量負面評論,給百度公司的名譽造成嚴重損害。為此,百度向張小龍索賠1000萬元,向“酷玩實驗室”索賠500萬元,同時要求相關侵權方立即刪除侵權內容,賠禮道歉,并在各大媒體顯著位置刊登道歉聲明,消除影響。
騰訊網易再因音樂版權起爭端
因認為網易云音樂等近期發(fā)生侵權行為,未經許何向公眾傳播吳亦凡付費專輯《6》等歌曲,騰訊音樂娛樂集團(下稱騰訊音樂)等一紙訴狀將其訴至法院,目前法院已立案。對此,網易云音樂回應稱,他們從法院了解到騰訊音樂等就吳亦凡專輯《6》的3首歌曲提起了訴訟,經排查,并不存在對這3首歌曲的侵權行為。“我們愿意如對方所說肅查侵權,希望早日進入版權洽談階段,但目前還未了解到對方所說的‘侵權行為’具體是指什么。”網易云音樂方面表示,目前正積極與騰訊方溝通音樂版權的轉授事宜。
5年10億!CBA與李寧已達成續(xù)約協議
據悉,CBA已經與李寧正式達成續(xù)約協議。作為過去五年CBA聯賽的官方戰(zhàn)略合作伙伴,李寧曾在2012年以5年20億元的天價擊敗安踏獲得CBA的球衣、球鞋、比賽用球贊助權益。而在贊助CBA這五年間,李寧公司也成功實現扭虧為盈。此番,據體育大生意了解,李寧與CBA再度達成5年10億左右的彈性續(xù)約協議(具體金額請參看CBA公司和李寧公司近期的官宣),雖然每年的贊助金額會隨著賽季的延長而彈性增長,但本次的金額顯然比2012年的5年20億稍遜半籌。當然,2012年的5年20億元也是15億元現金和5億元的裝備實物。
唱K收費版權卻欠費 上海歌城被判賠償1.7萬元
唱片公司經過受讓取得了百余首經典歌曲的完整著作權,而上海歌城卻在未經唱片公司許可的情況下,擅將其中幾十首歌曲復制保存進服務器內,并用于營業(yè)用途。為此,著作權人“菜之鳥”唱片公司將上海歌城訴至上海普陀法院,并獲法院判決支持。最終,法院判決上海歌城立即停止在其經營的卡拉OK經營場所內使用菜之鳥唱片公司享有著作權的數十首音樂電視作品;賠償菜之鳥唱片公司經濟損失17000元。
哈爾濱民企用一個商標質押“貸”來3300萬
近日,哈爾濱宏益集團用所持有的黑龍江省著名商標——“宏益”商標,通過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注冊商標專用權質權登記黑龍江受理點完成登記手續(xù),獲得3300萬元銀行貸款,成為今年哈爾濱市首家用商標質押獲得貸款的企業(yè)。
【政策新聞】
中國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版權貿易高速增長
22日在京舉行的2017北京國際出版論壇上,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副局長吳尚之介紹,自2014年來,中國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版權貿易量保持高速增長,年均增幅20%,占中國版權貿易總量比例由2014年的5%提高到2016年的15%。據初步統計,2016年中國與“一帶一路”沿線各國版權貿易總量近5000種,比2014年增加2300種;同時在與東南亞、南亞國家保持版權貿易密切往來基礎上,與阿拉伯、中東歐國家版貿數量規(guī)模、內容質量不斷提升。
印度第三次修訂《與計算機相關發(fā)明審查指南》
印度專利局第三次發(fā)布的新《與計算機相關發(fā)明(CRI)審查指南》(以下簡稱“指南”)修訂了2016年2月發(fā)布的《指南》。CRI的可專利性不僅在印度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在此類客體的可專利性標準相當寬松的美國也是如此。美國最高法院對Alice Corp訴CLS Bank International一案作出判決后,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發(fā)布了各種指南和案例,從而為面臨CRI可專利性問題的申請者和審查員提供更好的指導。2013年,印度專利局發(fā)布《指南》草案,2016年2月修訂了2015年8月發(fā)布的《指南》。2016年2月發(fā)布的《指南》被認為是最嚴格的指南,因為它規(guī)定根據《專利法》第3條(k)款評估可專利性的標準之一是體現“新穎硬件”。然而,新《指南》取消了這一要求,并進一步明確了CRI可專利性的審查標準。
知識產權評議為企業(yè)節(jié)省千萬元專利許可費
近日,上海浦東知識產權局負責人在日前在大連召開的全國知識產權工作交流會上引用企業(yè)的案例,他指出,知識產權評議工作帶給企業(yè)的真金白銀。上海天馬企業(yè)就因知識產權評議受益匪淺,同行的技術思路和方法對企業(yè)‘全透明’,企業(yè)可以避開其他企業(yè)的技術方案及專利,大大節(jié)約了研發(fā)時間和成本。因為掌握了核心技術,上海天馬每年光節(jié)約的專利許可費就達近千萬元,市場占有率不斷提高。
【中細軟溫馨提示】
文中部分圖片來源于網絡,版權屬于原作者,僅以配圖表達,無他意。若有不妥之處,請聯系我們刪除,感謝!
聲明:凡本網注明"來源:中細軟"的作品,均為本站原創(chuàng),侵權必究!轉載請注明“來源:中細軟”并標明本網網址www.gbicom.cn!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中細軟)”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相關作品刊發(fā)之日起30日內進行 。聯系方式:400-700-0065在摘編網上稿件時,由于網絡的特殊性無法及時確認稿件作者并與作者取得聯系。為了保護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及時準確地向權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費,請作品著作權人及時與本網站聯系,以便支付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