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僻的小院居然產出名牌花生油 ! 為牟利,高價的名牌花生油成為個別不法分子覬覦的目標。王某等三名被告人制作假冒花生油灌裝后貼上假冒的注冊商標,并進行售賣,日前,東營區(qū)
偏僻的小院居然產出“名牌花生油” !
為牟利,高價的名牌花生油成為個別不法分子覬覦的目標。王某等三名被告人制作假冒花生油灌裝后貼上假冒的注冊商標,并進行售賣,日前,東營區(qū)法院審理了這一起假冒注冊商標案。
2012年5月份左右,為獲取非法利益,楊某想出了生產銷售假冒花生油的“點子”,并為此從王某處購買了一套食用油灌裝設備和一宗假冒的“胡姬花”商標。后王某不僅傳授給楊某制作假冒花生油的方法以及提供勾兌用的棉籽色拉油及花生油,還親身參與近來,與楊某、賈某共同參與灌裝假冒花生油。用價格較低廉的棉籽油進行勾兌,再貼上包裝,一桶“名牌”花生油在楊某的院子里就此出爐。
經查,王某多次安排賈某運輸罐裝好的假冒花生油至青州、淄博等地銷售,同時,楊某也多次銷售假冒花生油至河口區(qū)的幾個小超市及青州、淄博等地。2013年3月,東營市公安局河口分局民警將楊某等人抓獲,并從其倉庫查獲34桶假冒“胡姬花”花生油(銷售均價70元)、8桶假冒“魯花”花生油(銷售價138元),貨值3484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楊某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被告人王某為楊某提供造假用的生產設備、造假原料、假冒的注冊商標并傳授生產方法、銷售產品,賈某為王某、楊某運輸生產設備、造假原料、假冒的注冊商標及假冒注冊商標的的商品,楊某涉案數(shù)額9萬余元,王某涉案數(shù)額11萬余元,賈某涉案數(shù)額11萬元元,情節(jié)嚴重,均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根據相關法規(guī),對楊某、王某均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對賈某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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