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知最近在看一則新聞時,感到了無比的糾結。北京市控煙執(zhí)法遇到的迄今為止最大挫折竟然是幾支中華牙膏,控煙執(zhí)法人員不但吃了閉門羹,還被不斷羞辱差點報警!在小知的認知里,
小知最近在看一則新聞時,感到了無比的糾結。北京市控煙執(zhí)法遇到的“迄今為止最大挫折”竟然是幾支中華牙膏,控煙執(zhí)法人員不但吃了閉門羹,還被不斷羞辱差點報警!在小知的認知里,執(zhí)法部門一向是強勢的一方,如今何以這樣狼狽呢?
事情還要從頭說起,今年6月1日,北京市實施了控煙條例。7月14日,北京市衛(wèi)生監(jiān)督所就金葉園會議中心存在的控煙違法問題下發(fā)了責令改正通知書。然而,金葉園并未對相關問題進行整改,反而在執(zhí)法人員欲進入辦公大樓執(zhí)法時,拿著幾支“中華”牙膏與執(zhí)法人員辯論,強硬地阻礙執(zhí)法人員進行正常執(zhí)法!
金葉園的人為什么拿著牙膏理論,就要從“中華”這個商標說起了。按照控煙條例的規(guī)定,禁止吸煙的公眾場所也不得擺設印有煙草廣告的物品。針對這一條規(guī)定,金葉園的人邏輯如下:那是不是也得把這牙膏沒收?不沒收不行啊,這也有“中華”兩個字,不是給“中華香煙”做廣告嗎?什么?你要把牙膏沒收?你憑什么沒收,我好好的刷個牙招誰惹誰了?憑什么把我牙膏收走?這種思維有一個陷阱,你跟他講物品不一樣,他說上面都印著“中華”兩個字;你跟他講商標,他辯解物品明明不一樣!這種答非所問式的辯解方式,還真容易把人繞暈,繞的啞口無言!控煙執(zhí)法人員也莫要著急,讓中細軟的小知來解釋一下為何不同的物品卻擁有相同的名稱吧。
《商標法》第五十六條規(guī)定“注冊商標的專用權,以核準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準”。也就是說,注冊商標的專用權是有范圍限制的,只對核準注冊的商標類別有效。就“中華”來說,煙草在商標注冊尼斯分類表中屬于第三十四類,而牙膏屬于第三類。正是因為這兩種商品類別不同,即便使用同樣的名稱也不至于導致消費者誤認,兩個商標才會都得到了國家商標局的授權。金葉園的人非要拿著完全不同的商品去辯解“不得擺設印有煙草廣告的物品”有多么不合理,看來不信任消費者對商品的辨別能力啊!中細軟專家提醒,如果您的企業(yè)要生產不同種類的商品,請不要忘記給不同種類的商品在相對應的類別注冊商標。但需要注意的是,雖然不同的商品使用相同名稱的商標并不犯法,也不會誤導消費者。但是,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標的行為可是不被允許的!
此案是因煙草而起,就再多說幾句。煙草是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必須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未經核準注冊的,不得在市場銷售。生產、銷售沒有注冊商標的煙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生產、銷售,并處以罰款。生產、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煙草制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并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煙草是一種特殊的商品,國家行政部門對煙草市場的管理應當嚴格,不管是“無牌”上市還是“冒牌”上市,都要遭到相應的處罰。作為普通公民,除了要提高辨別能力,不被假煙所騙之外,還應該積極主動履行《控煙條例》。畢竟,在公眾場所抽煙危害的不僅是自己的身體,還有公眾的健康。
不管金葉園的人做出“拿牙膏阻礙執(zhí)法”的行為是有意還是無意,都給我們提了個醒——多了解些商標的知識是必要的!如果各位知己想了解更多與商標相關的知識,就請關注中細軟的官方微信gbicom吧,這里有更多更全的商標知識等您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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